為進一步推進海南省全民健身活動中心建設與管理工作,增強公共體育服務能力,提高全民健康素質(zhì),省文體廳、省發(fā)改委、省財政廳、省國土資源廳、省住建廳近日聯(lián)合印發(fā)《關于進一步推進全民健身活動中心建設與管理的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。 《意見》提出,到2020年底,實現(xiàn)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1.8平方米以上,全省各市縣(區(qū))均建有全民健身活動中心。到2025年,實現(xiàn)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2.0平方米,打造城市體育服務綜合體,推動體育與住宅、旅游、休閑、商業(yè)綜合開發(fā),群眾體育健身和體育消費意識顯著增強,人均體育消費支出明顯提高,體育公共服務基本覆蓋全體民眾。 《意見》強調(diào),全民健身活動中心建設,規(guī)劃是先導,用地是保障。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把全民健身活動中心納入各類規(guī)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,建設項目選址應符合人口集中、交通便利的原則。設計應當符合實用、安全、科學、美觀等要求,并采取無障礙措施,方便殘疾人使用。 海南省每年還將利用體彩公益金資助2個全民健身活動中心項目,大型項目資助800萬元,中型項目資助500萬元,小型項目資助200萬元。體彩公益金資助全民健身活動中心建設的數(shù)量和金額隨著我省體育彩票發(fā)行的規(guī)模逐年調(diào)整。 《意見》強調(diào),全民健身活動中心要堅持公益為主,服務大眾,推動全民健身活動中心場館設施開放利用,積極推動各級各類公共體育設施免費或低收費開放,對特殊人群減免費用,在全民健身日和節(jié)假日要免費向公眾開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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